為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出臺的房地產政策措施,支持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吸引更多外來人員來浦工作、投資置業。經研究,決定對2024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的購房人給予購房補貼,特制定本方案。
時間:2024年5月1日—2024年6月30日
一、補貼對象及標準
(一)補貼對象
凡在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本縣購買參加活動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只限首套房或二套房。購買者為2人及以上的,其中一人符合條件即可。
(二)補貼標準
購房補貼按購房者已繳納契稅為基數,補貼比例為100%,其中縣財政補貼50%,房地產開發企業補貼50%。
二、補貼條件
(一)所購新建商品房必須從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公布有關企業和項目名單購買,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以網簽合同時間為準)并在20日內到房屋交易管理部門完成備案且到稅務部門繳納契稅。
(二)購房人辦理購房補貼手續的時間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止,逾期不申請辦理,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購房補貼權利。購房人在申請期限內未繳納契稅的,不能享受此補貼政策。
三、申請購房補貼需提供材料
(一)申請表(收原件2份)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核原件,收復印件2份)
(三)浦北縣內首套房或二套房證明(收原件2份)
(四)購房人身份證明(核原件,收復印件2份)
(五)契稅稅票(核原件,收復印件2份)
(六)購房人銀行賬號(卡號)(核原件,收復印件2份)
(七)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明(委托書收原件2份,被委托人身份證明收復印件)。
四、辦理流程
(一)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20日內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
(三)購房人繳納契稅;
(四)購房人將申請購房補貼材料提交給房地產開發企業,并委托企業提交相關資料到浦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四樓房地產股辦理購房補貼手續;
(五)審核發放補貼。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于2024年7月10日前統一將審核材料報縣財政局進行審定和安排資金支付。
五、責任追究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的50%契稅補貼可以在購房款抵扣,但必須在相關協議或合同注明,以備查詢。
(二)購房者、房地產開發企業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購房補貼的,一經發現,依法追究責任。
(三)本方案最終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財政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