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欽州市紀委監委對欽州市“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中心原主任梁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梁琦理想信念喪失,紀法底線失守,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貪欲膨脹、打私護私,在負責市打私辦日常工作以及擔任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走私活動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梁琦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欽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梁琦開除黨籍處分;由欽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